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22〕104号,见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及遴选工作。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要求和遴选指标,结合本地区产业优势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